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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级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条件确认
发布时间:2017-12-19 来源:

基础信息

事项名称

普通高级中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条件确认

事项编码

230702-08-0-2918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权限划分

行使层级

委托情况

 

服务对象

个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设定依据

1、《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黑教基二〔2011133):“第三条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由省、市(行署、总局)、县(市、区、管局)三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共同管理。学校主要负责信息录入、备份,为学生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负责学籍的日常管理;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所属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注册、审核、变更、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各地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转学(二)学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转学办理流程为:通过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签署意见、盖章;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转入学校签署意见、盖章。”,2、《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教基一〔201476):“第三条  ()(市、区、企,以下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籍注册审核、初中招生审核、问题学籍审核、问题学籍仲裁、关键数据变更审核、学籍异动审核、毕业升学等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管理的日常工作。每学期末向上一级学籍主管部门报告学籍管理情况。第二十六条 学生转学流程如下:第三步:学生法定监护人将加盖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转学申请表》提交至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转入学校学籍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规模、班额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接收学校,并在《转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3、《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实施清单--事项信息

实施机构

伊春区教育局

决定机构

伊春区教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省直主管部门

教育厅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全国

行使内容

行政确认

实施清单--申请信息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集中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县区终审 

办理深度

三级标准

办事人最多到现场次数:1

到现场原因:需办理人携带所需资料和所需证件到现场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办理条件

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黑教基一〔201476)条件办理

办理流程

通过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出学校签署意见、盖章;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盖章;转入学校签署意见、盖章。”

办理地点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路86号

是否入住大厅

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承办处室

办公室

咨询电话

3368996

邮寄地址

伊春市伊春区教育局

邮政编码

153000

实施清单--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实施清单--办理信息

受理时限(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1

时限说明

是否联合审批

实施清单--结果信息

结果名称

转学证明

结果送达

本人领取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

实施清单--监督信息

监督处室

办公室

监督电话

3368996

常见问题

近三年来办件量情况

已建或使用上级单位审批系统

 

系统级别:

访问网络: 

程序结构:

开发语言:C++

数据库类型:SQL Server

开放程度:

系统访问地址:黑龙江省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申请材料

结果文件

1.结果文件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真实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

2.上传文件支持类型包括:png,jpg,jpeg。

申请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描述(如需签名、签章要求,明确说明)

是否必要

材料形式

材料来源

份数

1

转学申请表

 

原件

申请人提交

3


主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 承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  案:黑ICP备09098245号 中文域名: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政务
联系电话:0458-3608921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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