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春区政府欢迎您! 天气 区委 区人大 区政协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服务 >服务个人 >民族 >办事指南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发布时间:2017-12-19 来源:

基础信息

事项名称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事项编码

230702-01-0-375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限划分

行使层级

委托情况

 

服务对象

个人,其他组织,其他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设定依据

1、《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第二十五条”

实施清单--事项信息

实施机构

伊春区民宗局

决定机构

伊春区民宗局

实施主体性质

行政机关

省直主管部门

民委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

行使内容

行政许可

实施清单--申请信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集中办理

办理类别

县区初审省终审 

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

办事人最多到现场次数:3

到现场原因: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办理条件

一、有必要的资金; 二、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办理流程

一、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的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民族宗教局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不准予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路86号

是否入住大厅

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承办处室

伊春区民宗局

咨询电话

3605998

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民宗局

邮政编码

153000

实施清单--收费信息

是否收费

实施清单--办理信息

受理时限(工作日)

3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

20

承诺办理时限(工作日)

20

时限说明

受理时限是自收到申请材料到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时限。 审查时限是自作出受理决定到事项办结的时限。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实地踏查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查期限内。

是否联合审批

实施清单--结果信息

结果名称

报送市民族宗教局复审

结果送达

伊春市民族宗教局

定期检验及依据

无定期检验

实施清单--监督信息

监督处室

伊春市民族宗教局

监督电话

0458-3608905

常见问题

近三年来办件量情况

已建或使用上级单位审批系统

申请材料

结果文件

1.结果文件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真实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

2.上传文件支持类型包括:png,jpg,jpeg。

申请材料信息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描述(如需签名、签章要求,明确说明)

是否必要

材料形式

材料来源

份数

1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表

1、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表(一式三份)(需原件) 2、必要的资金证明(需原件) 3、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国土、规划、林地等部门预审意见,场所建设规划图纸(需原件)

原件

申请人提交

3


主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 承  办: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  案:黑ICP备09098245号 中文域名: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政务
联系电话:0458-3608921 黑公网安备23070202000010号
您是当前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伊春区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