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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伊春区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4 来源:伊春区政府办公室

伊区政办发[2017]21

 

关于印发伊春区2017年汛期

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区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区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1


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印发

 

伊春区2017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020号)等相关规定,针对今年的气候情况和我区地质灾害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

我区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以汛期发生为主。我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详见表一),其中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详见表二),类型全部为崩塌。

(二)分布情况

1、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伊春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一)

序号

县(市)、区

地质灾害隐患点名称

经度

纬度

类型

1

伊春区

伊春市伊春区北1km

128°5343

47°4424

崩塌

2

伊春区

伊春中商加油站西侧

128°542

47°4315

崩塌

3

伊春区

伊春区北山庙2km

128°5114

47°4322

崩塌

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分布情况(详见表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监测。如遇强降水等极端天气应增加监测频率。各点的防治责任单位应及时向受威胁对象发放“一表两卡”,加强宣传培训,群测群防体系要有效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成功避险。

伊春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表二)

序号

县(市)、区

具体位置和隐患点名称

周边交通情况

影响范围

1

伊春区

伊春市伊春区北1km

紧邻市内公路

公路及过往行人

2

伊春区

伊春中商加油站西侧

紧邻大街

山下住户及过往行人

3

伊春区

伊春区北山庙2km

紧邻市内环路

过往行人

2、时间分布

根据已有地质灾害资料和气象部门今年气候预测,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塌岸为主。多发生于每年的雨季集中的6789四个月内,规模多以中小型居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治重点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气候条件、人类经济活动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分析预测,我区地质灾害类型仍以崩塌、滑坡为主,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二、三季度,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

根据我区历年地质灾害调查、汛中巡查及监测结果和全年气候影响因素分析,确定我区今年汛期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点有4处,防治时段为69月份。相关部门需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确防治重点灾种、重点区位、重点时段和措施。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动态监控威胁人员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变化情况。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既要统筹兼顾、全面部署,又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在时间安排上,要把汛期作为重点;在空间布局上,要把人口密集的危险区作为重点;在管理环节上,要把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避免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目标,建立起整体部署、保证重点、分级管理、群测群防的防治工作体制,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努力降低财产损失。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它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共同协作,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抓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明确为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的责任人,努力做到隐患发现及时,险情监测准确,防灾措施得力,把地质灾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伊春区处置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全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组织机构如下:

总 指 挥:张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李学军  伊春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员:

樊林彬  区发展和物价局局长

臧发伟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张晓微  区民政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史大宇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金首红  区教育局局长

王海峰  区农业局局长

    区资源林政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建国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

任叶竹  区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杨若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付炳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德民  区防汛抗旱指挥办主任

罗立平  朝阳社区主任

    扶林社区主任

区指挥部下设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伊春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伊春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李学军兼任(电话3606028,手机18704589688)。

(二)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我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拉网式调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现状。在查明地质灾害稳定程度、威胁对象、影响范围等内容的基础上,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设立永久性警示牌,要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地质灾害防灾负责单位、负责人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让广大群众知道地质灾害如何防范,避险路线如何走及避险场地所处位置。

(三)加强监测预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与群众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尤其是要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区(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监测单位要及时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预报,发现异常,要迅速报区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赴现场调查并作出评价,提出防治意见。

(四)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五)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1.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地质灾害的险情报告和上级部门重要指示的传达。伊春国土资源分局值班电话为39060823906080

2.险情巡查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地质灾害隐患处所在社区建立险情巡查联系机制,要在汛期组织专职人员、包保干部,对重点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对重要隐患点每月检查三次以上。特殊情况和汛期要增加检查次数,加强巡查,随时掌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群众提供的险情线索,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避免灾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灾情速报制度。凡发生地质灾害,灾害发生地驻地单位及社区必须在第一时间速报区政府及伊春区处置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伊春国土资源分局)。确认为地质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信息。

  四、临灾应急和抢险救灾

(一)如有地质灾害前兆出现,区政府要及时发布临灾预报,宣布灾害区进入临灾应急期,除向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外,还要立即启动防灾预案并开展工作。要有组织地把灾害区居民、财产撤离险区,并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的破坏作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应迅速派人到现场察看灾情,组织防灾救灾应急人员进入灾区进行抢救工作,组织非灾区进行救援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迅速进入灾区了解灾情,根据已获得的信息,将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地质灾害类型,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报告。二是组织抢救受灾群众,救助伤病人员,把险区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三是提出灾情发展趋势意见和防灾救灾工作建议,筹集和调度防灾救灾资金及物资。四是平息灾害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要果断采取交通管制、居住地限制、人员疏散等避灾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和蔓延。

五、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对国家和人民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对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一把手”负全责的领导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对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进行全面检查,设立警示标志,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防治方案;要提高防御灾害的应急能力,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危险点(段)要设专人监测,依靠当地的人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同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多方合作,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减灾防灾工作;要加强对内河、山体、铁路、学校、旅游景点等地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隐患区的监测防范和治理,有效地防止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并且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知识,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严格制度,强化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特别是填报明白卡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预报预警。还要做好资金和物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自救,做到有备无患,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要按照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汇报,并启动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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